艾萨克·阿西莫夫:机器人三定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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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首语 ]

机器人是否危险,取决于制造他的人是否是危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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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看过一部名为《未来世界》的科幻电影,其中一位酷似真人的机器人是我的残存记忆,也很可能是我初次接触“机器人”这一概念。

再后来,读到了艾萨克·阿西莫夫(Isaac Asimov,1920年1月2日-1992年4月6日)的机器人故事。

艾萨克·阿西莫夫:机器人三定律插图

在故事里,机器人需要遵循 “阿西莫夫定律”,也称为“机器人三定律”:

1.机器人不得伤害人,也不得因不作为而使人受到伤害。

2.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的命令,除非那命令与第一定律相冲突。

3.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,只要这种保护不与第一及第二定律相冲突。

机器人三定律被大量的科幻作家推崇,由此形成了机器人小说的一种独特流派。

后来,阿西莫夫还增添了一条“第零定律”:

0.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,也不得因不作为而使人类受到伤害。

第123条定律,也相应增加了不得与第零定律相冲突的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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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幻世界里的阿西莫夫定律,有必要引进到现实世界中来吗?

德国科布伦茨-兰道大学的两位研究者发表的一篇论文,题为《我们需要阿西莫夫定律吗?》。

该论文的结论:阿西莫夫定律是不必要的。

比较容易确认的是,阿西莫夫定律在目前显然是不必要的,因为目前的机器人既没有足够的自主性,也缺乏判断情势的能力。比如缺乏判断“伤害人”的能力。

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的一位研究者提出的自动汽车——一种不拟人的机器人——在保护车主与撞到别人之间该如何取舍的问题,机器人是“作为”也不是,“不作为”也不是,恐怕只能听任自己的“正电子脑”被烧毁了。

如果处理不当,这将是一场大的灾难。

因为,车里的人和车外的人,都想好好的活着,都不想死。

如果机器人,以保护车内的人的生命安全为准则,那马路上的行人就会被机器人认为是“该死”的。

你会让这样的机器人司机上路吗?很明显,你不会让他上路。

机器人能否大量普及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一方面来自于技术,另一方面来自于伦理和律法。

阿西莫夫定律还存在其他一些不易推行的特点:

比如对机器人怀有敌意的人能轻易利用第二定律让机器人自毁;比如前一阵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军方的无人机——另一种不拟人的机器人——直接违反了第一定律。

只要人类对自相残杀的“需要”一日未绝,机器人恐怕非但不会消亡,还会有更多的应用。

“死道友不死贫道”恐怕才是真实写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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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西莫夫一生著述近500本,题材涉及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等许多领域,与罗伯特·海因莱因、亚瑟·克拉克并列为科幻小说的三巨头。

同时,他也是著名的门萨学会会员,并且后来担任副会长。

其作品中以《基地系列》《银河帝国三部曲》和《机器人系列》三大系列被誉为“科幻圣经”。曾获代表科幻界最高荣誉的雨果奖和星云终身成就大师奖。

他提出的“机器人三定律”被称为“现代机器人学的基石”。

无论阿西莫夫定律对于现实世界是否有必要,都不妨碍我们欣赏阿西莫夫那些精彩的机器人故事,并钦佩于他的丰富想象。

延伸阅读:为什么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救不了我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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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尾语 ]

如果机器人拥有了“意识”,并且可以自己生产机器人的时候,世界将会“变天”。